开云(ky)网页版-登录入口
400-900-8885

谈谈如何认定正当防卫和互殴

【导读】

中公国企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谈谈如何认定正当防卫和互殴》,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国企考试。

随着近年来正当防卫案件的增多,“正当防卫”这个词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大家的视野中,但是很多人把互相斗殴也认为是正当防卫,产生了很多分析,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分析。

2017年3月23日8时许,某县村民王某与邻居李某因琐事在门前发生争吵,后双方家属发生撕打。在撕打过程中,被告人王某某(王某之子)、李某某(李某之子)及其兄弟,三人搂抱着翻倒地上,王某某将李某某下嘴唇咬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某的伤情属轻伤。

在这个案件中,对被告人的行为能否认定为正当防卫形成两种分歧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案发时,受害方二人共同殴打被告人,被告人黄某一人为了抵御被害方二人的侵害,从而采取了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黄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成立正当防卫。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结合本案案情,可以知道本案属于相互斗殴。所谓相互斗殴,是指双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由于斗殴双方具有积极地不法侵害他人的意图与行为,客观上也是侵犯对方权益的行为,故不属于正当防卫。本案中,被告人一方与被害人一方两家人在案发前就因琐事发生矛盾,在案发时更是双方相互争吵,殴斗,属于互相斗殴,这种出于相互斗殴目的所采取的措施虽然具有一定的被动性,但行为的目的不具有防卫的意图,不具有正当性。此时虽然被害人一方有两人在共同殴打本案的被告人,本案中被告人一方处于劣势地位,但因其行为目的的非正当性阻却了其行为的合法性,因此,本案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备考热荐: \

\2020电力电网笔试辅导课程

\2019烟草局招聘辅导课汇总

\2019铁路局辅导辅导课汇总

\免费领取国企招聘备考课程

\【一键加群】:2020电力电网备考群:650034789,考试信息不漏看!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开云(ky)网页版,登录入口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开云(ky)网页版,登录入口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开云(ky)网页版,登录入口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开云(ky)网页版,登录入口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