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渭南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941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各面试组织单位负责。
体检除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应聘人员放弃体检。
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体检组织单位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新任教师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考察工作按岗位分别由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对体检、考察过程中放弃或者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的名额,按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渭南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下发聘用文件及《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本人毕业时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产生的纠纷,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程序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的信息为准,请考生及时留意指定网站公告。因考生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而造成漏考的,考生责任自负。
2.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单位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渭南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
岗位资格条件咨询: 各招聘岗位后所留电话
报考政策咨询:
渭南市人社局 0913-2363051
渭南市教育局 0913-2930835
网报技术咨询:
渭南市 0913-2363139
咨询时间:
工作日8:00-12:00 14:00-18:00
原标题:2017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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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渭南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2017年渭南市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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