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西旬邑县招聘旅游景区讲解员公告【招20人】
根据2016年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现就2016年公开招聘旅游景区讲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旅游景区讲解员20名。其中,女性17名,男性3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举止得当,语言自然流畅,普通话标准;
5、女性身高1.63米以上,男性身高1.73米以上;
6、应聘人员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10月17日至1998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过开除处分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和现役军人;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6、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旬邑门户网站(www.snxunyi.gov.cn)发布公告。考生对招聘岗位的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拨打招聘公告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二)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7日—10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3、报名方法:应聘者报名时,须持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社、教育、团委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应聘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每名考生报名费50元。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每个环节,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三)开考比例
根据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之比(以下简称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退还报名费,并在旬邑县门户网上公布削减或取消的岗位。
(四)发放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旬邑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本次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领取准考证时间定于10月25日—10月27日。
(五)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笔试科目1科,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范围详见《2016年旬邑县公开招聘旅游景区讲解员笔试考试大纲》(附件)。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在旬邑中学进行。
3、本次笔试设置统一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笔试最低分数线由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4、成绩查询:最低分数线公布后,应聘人员可以登录旬邑门户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之上且应聘人数不少于招聘计划5倍的岗位,按照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之上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5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旬邑县门户网站公布。
(六)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安排在旬邑门户网公布。
2、面试对象:在旬邑县门户网站公布的面试人员。
3、面试方式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7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对本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
4、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5、参加面试人数与应聘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予以淘汰。面试结束后,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在旬邑门户网进行公布。
(七)综合成绩的确定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 40%+面试成绩X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 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按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旬邑县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综合成绩。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在旬邑县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除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旬邑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根据人社局下发的聘用通知,按照2016年9月2日县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1、聘用合同:县人社局聘用通知下发后,由县马管处、县文旅局与聘用人员签订3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1年),并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2、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列支,根据聘用单位不同,实行不同的工资待遇,其中,聘用到马管处的每人每月3000元(试用期2800元)、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每人每月2800元(试用期2600元)、县文旅局、县博物馆、唐家民俗馆的每人每月2500元(试用期2300元),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3、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关注旬邑门户网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停机或关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本人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报名合格回执单及《准考证》,以上证件将是参加考试等的重要凭证。
考生需要咨询时,可直接拨打公布的电话咨询。
旬邑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29-34422269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
原标题:2016年旬邑县公开招聘旅游景区讲解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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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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