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南警察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30名公告
为加快推进河南公安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切实做好学院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引进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河南省优化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办理办法》(豫人才办〔2024〕6号)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30名,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学院简介
河南警察学院是河南省省属一所全日制本科公安院校,是全省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和全省民警培训的双重职能,被誉为“中原警官的摇篮”。学院现有三个校区,分别位于郑州、开封和洛阳,占地总面积1390余亩。
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5648人,现有教职工773人,教师序列职称人员53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202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47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9人。学院目前共有13个本科专业,涵盖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等三个一级学科,其中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学院自1978年开办学历教育以来,为全省公安队伍培养输送10万余名毕业生,新中国最美奋斗者任长霞就是学院毕业生的典范。学院被确定为河南省警务硕士学位重点立项建设单位,目前与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大学联合培养法律及法医学硕士研究生,为学院争创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积极创造条件。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引进博士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统筹领导博士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博士引进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基本原则
博士引进坚持将政治标准和师风师德放在首位,遵循党管人才、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河南警察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引进计划表》(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执行)
五、招聘对象
博士研究生、已出站博士后、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六、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6.博士研究生应在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后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应在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或学科专业急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曾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须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其中与领导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从严审核把关,防范“近亲繁殖”,并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执行。
七、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网址https://hrss.henan.gov.cn)和河南警察学院网站(http://hnp.edu.cn/)发布。本次公开招聘信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年全年有效。
(二)报名
采取邮箱方式报名,将所有报名材料打包并按“应聘部门+姓名+专业”方式命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同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和应聘部门公布的邮箱(详见附件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贯穿2025年全年,由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面试。用人部门招聘人员已满后,将及时发布公告,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河南警察学院2025年人才引进报名表(详见附件2);
2.电子简历,具体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层次、联系方式、应聘部门,大学以来的学习经历、专业研究方向、工作或实践经历,获奖及各类等级证书清单,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清单等内容;
3.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
4.资格证书(任职、聘任等资格证书);
5.学习和工作期间重要的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
6.身份证(正反面);
7.报考人员如现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逐一扫描为PDF文档并按顺序编号,材料提供不齐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核
各用人部门按照《河南警察学院2025年人才引进公告》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报人事处进行复审,通过复审人员持线上报名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现场资格确认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用人部门具体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面试考官一般应当在5人以上,由学院和其他院校相关专业人员共同组成,其中外部邀请考官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其余考官由用人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
面试采取课程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科研成果、教学方法和能力、教学效果、语言表达能力、授课仪态、多媒体应用等综合素质,测评应聘人员从事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能力。课程试讲时间为每人3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照四舍五入要求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得进入体检、体能测评环节。
(五)体检、体能测评
体检和体能测评,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体检、体能测评对象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体能测评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将不得进入政治考察环节。
(六)政治考察
学院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体检、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
综合面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政治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报主管部门备案审批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学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取消聘用。
九、履行的义务及责任
(一)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为8年,须签订协议书,具体事项根据协议约定执行。
(二)学院按照人才引进与管理有关办法对招聘人员进行考核。
十、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71-56817109 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56817177 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0371-69690340 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1.河南警察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引进计划表.xlsx
原标题:河南警察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ywzl.hrss.henan.gov.cn/sitegroup/root/html/4aef1408279926e601279e53eac517a5/f205b7c783814cbabd394afc509a7e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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